论语 · 雍也篇 · 第二十八章

[ 周 ] 孔子

子见南子,子路不说。夫子矢之曰:“予所否者,天厌之!天厌之!”

译文

孔子去见南子,子路不高兴。孔子发誓说:“如果我做什么不正当的事,让上天谴责我吧!让上天谴责我吧!”

注释

南子:卫国灵公的夫人,当时实际上左右着卫国政权。
说:同“悦”。
矢:同“誓”,此处讲发誓。
否:不对,不是,指做了不正当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