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(第三十七章)
[ 周 ]
老子
道常无为而无不为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镇之以无名之朴,夫将不欲。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正。
译文
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,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。侯王如果能按照“道”的原则为政治民,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、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。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,我就要用“道”来镇住它。用“道”的真朴来镇服它,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,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,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、安宁。
注释
无为而无不为:“无为”是指顺其自然,不妄为。“无不为”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。
守之:即守道。之,指道。
自化:自我化育、自生自长。
欲:指贪欲。
无名之朴:“无名”指“道”。“朴”形容“道”的真朴。
不欲:一本作“无欲”。
自定:一本作“自正”。
赏析
本章老子提出“道”之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原则,并将此推行到社会,认为理想的社会政治也将是无为而自化,不欲而自定的。 老子在相关章节曾讲到:“道”养育万物,但“道”从不干涉万物,从不期望它的养育物去做他们不愿做或不该做的事,就像土壤养育植物,土壤任凭种子随时吸取养料,却从不期望从中得到些什么;“道”像天地一样,于物从不厚此薄彼,“道”无意识于去养育什么或扶植什么,“道”于万物不带有任何意识,因此“道”...
— 刘康德《老子鉴赏辞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