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(第三十一章)

[ 周 ] 老子

夫兵者,不祥之器,物或恶之,故有道者不处。君子居则贵左,用兵则贵右。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为上。胜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乐杀人。夫乐杀人者,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。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。偏将军居左,上将军居右,言以丧礼处之。杀人之众,以悲哀泣之,战胜以丧礼处之。

译文

兵器啊,是不祥的东西,人们都厌恶它,所以有“道”的人不使用它。君子平时居处就以左边为贵而用兵打仗时就以右边为贵。兵器这个不祥的东西,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,万不得已而使用它,最好淡然处之,胜利了也不要自鸣得意,如果自以为了不起,那就是喜欢杀人。凡是喜欢杀人的人,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。吉庆的事情以左边为上,凶丧的事情以右方为上,偏将军居于左边,上将军居于右边,这就是说要以丧礼仪式来处理用兵打仗的事情。战争中杀人众多,要用哀痛的心情参加,打了胜仗,也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对待战死的人。

注释

夫兵者:一本作“夫佳兵者”。兵者,指兵器。夫,作为发语词。
物或恶之:物,指人。意为人所厌恶、憎恶的东西。
贵左:古人以左为阳以右为阴。阳生而阴杀。尚左、尚右、居左、居右都是古人的礼仪。
恬淡:安静、沉着。
悲哀:一本作哀悲。
莅之:到达、到场。

赏析

本章老子接着《三十章》继续阐述他的军事战争观。老子指出战争的祸害,并认为即使出于不得已而用兵,也应“恬淡为上”,不可将胜利当作美事一件,如将胜利当作美事,那就必然是以战争为乐,以杀人为乐,这是非常不人道的。相反应当在不得已用兵应战的时候,“以丧礼处之,杀人之众,以悲哀泣之”。 上章老子讲到“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;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”,此章老子进而讲到在这种兵事中起作用的兵器也是不祥之物,军事家应谨慎...

— 刘康德《老子鉴赏辞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