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(第三章)

[ 周 ] 老子

不上贤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使民不乱。是以圣人之治,虚其心,实其腹,弱其志,强其骨。恒使民无知无欲。使夫知不敢,弗为而已,则无不治。

译文

不推崇有才德的人,导使老百姓不互相争夺;不珍爱难得的财物,导使老百姓不去偷窃;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,导使民心不被迷乱。因此,圣人的治理原则是:排空百姓的心机,填饱百姓的肚腹,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,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,经常使老百姓没有智巧,没有欲望。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。圣人按照「无为」的原则去做,办事顺应自然,那么,天下就不会不太平了。

注释

上:一作「尚」,即崇尚、尊崇。
贤:有德行、有才能的人。
贵:重视,珍贵。
货:财物。
盗:窃取财物。
见(xian):通「现」,出现,显露。此是显示,炫耀的意思。
使民不乱:一作「使心不乱」、又作「使民心不乱」。
心:古人以为心主思维,此指思想,头脑。
虚其心:使他们心里空虚,无思无欲。虚,空虚。
弱其志:使他们减弱志气。削弱他们竞争的意图。
敢:进取。
弗为:同「无为」。
治:治理,此意是治理得天下太平。
「使夫知不敢,弗为而已,则无不治。」句:一作「使夫智者不敢为也。为无为,则无不治。」,又作「使夫智者不敢为也。为无为,则无不为。」

赏析

本章为《二章》之继续,是老子治世之道——政治观的进一步发挥。老子从常见的人们争逐名位、贪图财货这一现象出发,提出了矫世之弊的方法。认为,一方面治政需要满足人们适当的生理要求:安饱,即“实其腹”“强其骨”,另一方面治政要净化社会环境,即不尚贤,不贵货,这样人们就能“虚其心”“弱其志”,就不会有争名夺利的现象发生了,社会也就会太平,故此章也被河上公题为“安民”。 本章被河上公题为“安民”,其方法是“不...

— 刘康德《老子鉴赏辞典》